Monday, July 07, 2008

存在 (being) 四

《存有與時間》最重要的說明就是「基本存在論」(Fundamental Ontology) ,也就是「此在分析」(Dasein analytic)。海德格要提出一套「存在論」;這套存在論是一種「基礎存在論」,意思就是對於「此在」的最本源的存在進行分析。上文已經交代過;「此在」就是唯一可以觸碰到「存在」整體的發生場所,所以必須透過分析「此在」這個特殊的存在者去了解存在整體,所以;首先要問的問題就是此在的存在模態,又或者用另一種形式去問:「此在是用一些甚麼方式所「是」的?

「基本存在論」的重點就是「前存在論的理解」(pre-ontological understanding)及「存在論的區分」(ontological difference),後者對於理解海德格《存在與時間》來說,是一個關鍵術語。一方面只能夠利用間接的方式透過顯現「此在」的場所來探問「存在」,另一方面「此在」與其其他存在者不同的地方,就是他會問存在的問題。但到底是甚麼原因令得此在可以發生這個追問或研究呢?

「此在」的的特殊性就是他預先對存在有某程度上的理解。這種理解在進行分析之前已經發生了,所以才稱為「前存在論」對存有問題的理解。這種前存在論的分析方法就是一種把原有事情進行清晰化的過程,這種把原有事情進行清晰化過程的方法就是現象學方法。現象學方法原本是要解決以往的二元論的問題,就是主體如何合法說明客體。到底存在者探問自己的存在是否一種主體研究客體的關係?

笛卡兒堪稱「現代哲學之父」,他引發的二元論思考困擾後人數百年,就是思維「主體」如何合法說明思維對象「客體」的問題,而第一個解決這個問題的人就是胡塞爾。根據現象學的分析,主體與客體並不是二元的對立關係。按照現象學分析,其實主體與客體並不是首先「出現」[1],而首先出現的是一組或多組的「意向活動」,這些意向活動週而復始地來回於兩點,然後我們才可以利用一種抽象的歸納過程引申出兩個接觸點 「主體」和「客體」而並非首先出現主體和客體。以往的哲學家例如經驗論者固執地把思考偏執於客體極;而觀念論者則偏執地在主體極,這兩種觀點都攪錯了。如果用具體的例子說明;我注視著放在我面前的一隻水杯,當我說:「我注視著放在我面前的一隻水杯」的時候,這是一種反省和分析的還原過程;我發現我有一個經驗,這個經驗就是「我注視著放在我面前的一隻水杯」,整個一連串的整程;「水杯的經驗」是首先發生,在未發生「水杯經驗」以前,一切討論都是不可能或沒有意義。而當我注視到這個水杯的時候,我與水杯便出現了一組關係,然後才可以有另一組意向去描述這種關係,這種描述就是一種抽象化的過程,在這種抽象化過程;我才發現意向活動的兩端出現了主體和客體。所以對於「此在」而言;並非思考者思考著存在,而外間又一些東西稱為存在,然後再追問「存在」的問題,並非如此。無論如何;「前存在論的理解」就是「存在」在我們未進行任何意向分析之前已經首先在「此在」這裡發生了,所以「此在」才能夠探問甚麼是存有,否則便沒辦法追問。[2] 這樣的說法好像有點奇怪,是實上;從胡塞爾到海德格,在哲學立場的發展,人的地位愈來愈輕微,我們能夠做的方面愈來愈少。所以海德格聲明;他並不是討論存在主義或甚麼人文主義,在後期的海德格更放棄「此在」作為探問存在的角色,「此在」並不是存在顯露的必要場所。[3]

[1] 「出現」這個字並非日常用語;出現在我眼前的意思,而只是說明事情發生的優先性。
[2] 「此在」是存在已經發生的場所,就如意向運動是首先開展,我們才可以還原到一個主體和客體,所以「此在」的特殊性就是先對「存有」有部分的理解,因為「存有」已經部分在「此在」身上展開,「此在」才可以追問,而追問的內容就是把「前存在論」已經發生的事情重複描述一次,所以只是一個理解和解釋。
[3] 縱使在《存在與時間》仍然有這種立場,還認為必須通過「此在」才可以了解「存在」,因為唯有「此在」才有前存在論的理解,其他東西沒有。但後期的海德格認為其他存在者都可以。所以;由笛卡兒式的觀念論立場,思維者作為主導一切意義問題的主體變成愈來愈下降到很輕微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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