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證主義與自然科學
在狄爾泰的時代,科學發展強勁,於是人們便借用自然科學的方法作為研究人文科學的基礎,就是把研究對象置定出來,然後把它變成一些經驗事實(Empirical fact),而經驗事實可以被進一步切割成各個組成部分,再研究組成部分的因果關係。狄爾泰認為採用這種方法在歷史研究是不可能成功的。
為什麼自然科學可以但人文科學不能? 例如;研究政治科學,把人類的行為內的政治行為分割出來,變成一些經驗事實,然後分析政治行為內不同組合部分的因果關係,便能預計下一次同樣的情況下出現的結果,為什麼狄爾泰認為在歷史研究上不可行? 要把歷史的片段或現象抽取出來作出研究,一定會涉及如何抽取的問題,抽取就是研究者如何把歷史現象進行切割? 但歷史現象是否容許研究者如此簡單地切割呢? 因為每一次的切割都是一種獨斷的設定,其實是進行一種支解過程,把本來一種有機的整合現象支解成一些經驗事實。狄爾泰認為歷史不是一種可以讓研究者隨便切開和被觀察的現象,歷史是一個有機的整合並且是一種帶有連續性的發展的傾向,所以用自然科學方法去研究人文科學是不合法的。
為什麼自然科學可以但人文科學不能? 例如;研究政治科學,把人類的行為內的政治行為分割出來,變成一些經驗事實,然後分析政治行為內不同組合部分的因果關係,便能預計下一次同樣的情況下出現的結果,為什麼狄爾泰認為在歷史研究上不可行? 要把歷史的片段或現象抽取出來作出研究,一定會涉及如何抽取的問題,抽取就是研究者如何把歷史現象進行切割? 但歷史現象是否容許研究者如此簡單地切割呢? 因為每一次的切割都是一種獨斷的設定,其實是進行一種支解過程,把本來一種有機的整合現象支解成一些經驗事實。狄爾泰認為歷史不是一種可以讓研究者隨便切開和被觀察的現象,歷史是一個有機的整合並且是一種帶有連續性的發展的傾向,所以用自然科學方法去研究人文科學是不合法的。